关于创建并评选“学生党员示范宿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

为提升学生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现围绕“亮身份·树形象·践承诺”开展“党员示范宿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号召全体学生党员“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宿舍的文明进步。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至6月。

二、创建对象

学生社区内本科生党员宿舍,即宿舍中有一名及以上中共(预备)党员的学生宿舍。

三、“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标准

在“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活动中,须牢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间党员宿舍,一座先锋堡垒”的活动宗旨,具体创建标准请参考附件1。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创建(3月1日——3月8日)

各支部书记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照创建标准,对本支部内学生党员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并于3月8日前完成宿舍整改和创建工作。

(二)申报、推荐(3月8日——3月10日)

秉持“自愿申报、支部推荐”的原则,各支部根据自主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支部内至少2个学生党员宿舍并填写附件3和附件4,于3月10日16:00前发送至 QQ:3128522959。

(三)评选、上报(3月10日——3月12日)

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学生党员示范宿舍”的推荐情况,参照“党员示范宿舍”标准进行评选,其中评选为“优秀”的党员宿舍将参与后续的校级重点培育。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马  宁

副组长:廉家敏

成员: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年级辅导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党支部书记需加强对本支部党员宿舍创建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学习等平台和资源,强调党员宿舍创建的重要性,实地走访学生党员宿舍,进一步明确支部内党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宣传推广。

各支部需及时记录、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典型人物事迹及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旗帜标杆,进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