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

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考核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三友  马 闯

成员:马 宁   刘林强   林雁冰   王 瑶  赵 亮    陈 悦   张红云 

(二)各教职工考核由教师所在党支部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教师党支部书记、系主任

副组长:各教研室(中心)主任

成员:党支部委员、院教代会教师代表2-3名组成,总人数为奇数。

二、考核范围、方式和考核内容

具体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件3)。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材料。12月17日前,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师德师风”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即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3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并打印纸质版交给各教研室(中心)。

(二)各教师党支部牵头,各教研室(中心)具体负责考核。请各教研室(中心)于12月19日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考核内容,完成本教研室(中心)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教师党支部于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教研室(中心)考核结果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日15:00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3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E418办公室

(三)学院考核组审定。12月21日前,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公示与材料报送。学院将我院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在学院予以公示,并上报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考核等级和比例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组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15%的优秀指标)。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

(二)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修订)》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三)其他人员为合格。

具体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件3)。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评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工资晋级、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的首要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