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

  各系(室)、中心、所: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册在岗人员。

  (二)2018年入职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视同考核合格,由学院负责填写《2018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疆、援青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3.病假、产假超过6个月及以上者,由学院填写《2018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系、所主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表。12月30日前,教职工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附件1-3)。

  (二)年度工作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

  1.年度工作考核。涉及所有教职工。2019年1月4日前,各系(室)、中心、所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各人年度考核等级,系(室)、中心、所主任统一签署考核等级意见并签字。同时,在所评定的考核优秀人选中推选2名教职工做为学院推荐2018年度校级先进候选人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2.师德师风考核。只涉及教师岗位。2019年1月4日前,各系、所自行成立由系(所)主任为组长、系副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支委、教研室主任、3-5名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4)所列考核项对本系(所)每名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打分,并按照打分汇总结果评定考核等级,组长签字。

  (三)提交材料。1月6日前,各系、中心、所主任将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表》收齐后统一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总。为避免混乱和遗失,请勿个人单独报送。

  (四)审定结果。1月7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和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对基层评定的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审定。同时,党政联席会议可结合教师年度业绩贡献和师德师风表现向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和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推荐优秀人选。考核审定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结果复议。

  1月9日前,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六)报送。1月9日,学院将考核表交人事处审核并统一归档。

  四、注意事项

  (一)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和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系(室)、中心、所优秀指标请参照学院下达的《2018年度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5),务必做到充分酝酿,力求客观、公平和公正。

  (二)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和比例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教师岗考核总人数的10%。各系、所评定的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数参照学院下达的《师德师风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6)执行,宁缺毋滥。被推荐为优秀者,必须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优秀事迹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者;

  2.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4.不愿承担学院(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在评定年度工作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五)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各系(室)、中心、所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