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各系(室)、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全院在册在岗人员、全脱产博士后。

(二)2021年入职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三)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学院负责填写《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产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者,由学院填写《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会负责人、系主任为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12月24日前,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纸质版交给各系(室)、中心。

(二)年度工作考核。2020年12月26日前,各系(室)、中心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各人年度考核等级,系(室)、中心主任统一签署考核等级意见并签字。同时,在所评定的考核优秀人选中推选2名教职工做为学院推荐2021年度校级先进候选人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12月27日前,各系、中心主任将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收齐后统一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E410)汇总,将教师的《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收齐后统一报学院党务工作办公室(E411)汇总。为避免混乱和遗失,请勿个人单独报送。

(四)审定结果。12月29日前,学院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对基层评定的年度工作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审定。同时,党政联席会议可结合教师年度业绩贡献和师德师风表现向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推荐优秀人选。考核审定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五)结果复议。2022年1月4日前,教职工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申请复核。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教职工本人。

(六)报送。2022年1月5日,学院将考核表交人事处审核并统一归档。

四、注意事项

(一)年度工作考核等级和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5%。各系(室)、中心优秀指标请参照学院下达的《2021年度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1),务必做到充分酝酿,力求客观、公平和公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9)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三)在评定年度工作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四)对长期不在岗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人员,各系(室)、中心应及时将情况上报,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附件1:2021年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21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3:2021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