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10 浏览次数:

各系、教研室、课程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和《“金牌教师”评选与奖励办法》(校教发〔2020〕237号)《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1〕171号),现将我院第二届“金牌教师”申请和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学校《“金牌教师”评选与奖励办法》(校教发〔2020〕237号)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坚持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富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每年至少独立系统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时数和教学工作量(含研究生课程)饱满。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独特有效,教学效果好,同行公认,学生评价高。

4.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注重科研反哺教学,科研育人成效突出。

5.为我校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在国内同学科专业中有很高声誉和影响力。

立德树人终身荣誉奖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龄不少于30年,在本校任职满20年,同时满足以上5项条件,且作为主持人获国家级教学类成果奖,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60学时/学年)。

立德树人成就奖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教龄不少于25年,在本校任职满10年,同时满足以上5项条件,且作为主持人获省级教学类成果特等奖及以上,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60学时/学年)。

立德树人卓越奖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教龄不少于10年,在本校任职满5年,且同时满足以上第1,2,3,4项条件。

立德树人新秀奖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龄不少于3年,且同时满足以上第1,2,3项条件。

二、推荐人数

立德树人成就奖、立德树人卓越奖、立德树人新秀奖学院向学校各推荐1名。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我院教师于2月21日前,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详见电子政务)。

2.资格审查:学院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生命科学学院“金牌教师”评选工作组审核、公示,确定申请人资格。

3.评审:3月7日前,经公示合格的申请人,进行汇报答辩,经生命科学学院“金牌教师”评选工作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金牌教师”评选工作组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