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通报】 第5期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3 浏览次数:

  (2017年第5期)

  2017-2018第一学期第7周,李姜函等11人未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未按时早起或晚归。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生物类1601 李姜函

  生物类1603 杨   哲 王万义 夏永波

  生物类1605 王雨乔

  生物类1606 杜昭明

  生物类1608 郭镜汀

  生物类1701 谭仪全

  生物类1705 王   梅

  生物类1706 拜合提亚尔

  生物类1709 谭   炼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