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优秀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教研室(课程组):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教学改革,总结一年来我院教师教学改革的成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现将2022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教师一年来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进行的改革并应用于教学实践的成果。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一定效果。主要包括课程建设、实验课质量提升、教学综合改革、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和改革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教学优秀奖设立课程建设奖、教材建设奖、实验课质量提升奖、教学综合改革奖和教学单项奖五个奖项。设立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我院在职职工。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同一完成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的

教学优秀奖。

3.已获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内容,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一年有较大进展,可以再次申报。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完成人填写《生命科学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书》(附件1),按授课类型分别报本科教学、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专家组对申报成果材料进行初审,择优进入第二轮成果答辩,最终遴选出优秀奖,经公示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公布认定为2022年度教学优秀奖。

已纳入学校进行奖励的单项奖,学院只评审获奖等级,不再重复奖励。

五、申报时间要求

2023年3月6日前,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房春红、任娟

联系电话:87092235,87092368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