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期间工作规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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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至10月20日,教育部专家组将正式进校开展审核评估。此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不仅是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综合检阅,也是对学校办学治校、事业发展的全方位、立体式诊断。能否以优异成绩通过本次审核评估,事关学校未来发展,事关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为全面做好专家组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取得满意结果,现就加强10月9日至21日期间有关工作规范通知如下。

  一、纪律要求

  全院教职员工必须全部在校在岗,原则上不得外出,确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的,须经党委书记批准,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畅通信息

  全院教职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通。

  三、教学要求

  1、有课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或实验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全体实验室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室,做好实验前各项准备工作。

  2、教师上课(理论课、实验课)要注意仪容仪表,使用普通话授课,携带教材、教案、教学日历、课程质量标准、课堂教学设计、点名册等相关教学档案。

  3、教师上实验课必须穿实验服,不得擅离岗位,应全程在实验室指导,须按安排学时完成实验,不得提前下课。

  4、第六周、第七周,教师一律不得调课,不得擅自委托他人替课。

  5、教师要有效管理课堂教学过程,提醒学生按时上课,课堂认真听讲,不干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内容,不得提前下课。

  6、课堂授课尽量按照教学日历规定的进程上课,不要偏离过大,课堂上不要安排过长时间的提问、测验,避免专家听课时听不到讲课内容。

  四、监督检查

  1、10月9日至21日期间,学院领导将对实验室、课堂授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10月9日至21日期间,学院教学督导将全覆盖听课,进行检查监督。

  3、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