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2023年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13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顺利完成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1.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徐三友 马 闯

成  员: 马 宁  姜在民  林雁冰  刘林强  王 存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刘林强

成  员:陈 悦  黄海瀛  撒文清  房春红  张红云

邵禹华  武彩丽

3.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徐三友

成  员:王 瑶  颜 霞  董娟娥

二、职责及任务

1.资格审查

(1)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习及培训经历、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国(境)内外合作交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

(2)班主任经历、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由学工秘书进行审核。

(3)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指导学生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水平综合评价)由教学秘书及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

(4)主持科研项目情况、代表性论文、成果奖、科技成果转让情况、新品种、新农药、新装备、规程(标准)、推广工作由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5)师德师风专项培训由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审核。

(6)其他工作由具体涉及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审核。

2.学术报告举办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告主要围绕本人研究内容、理论创新及学术成果等方面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20分钟。参评人员由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学生组成,不少于20人。学院在听取参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方面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达到良好以上方可申报。

3.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各年度考核结果由各教研室主任(全脱产博士后由导师负责)结合本人现实表现的基础上给出鉴定意见(鉴定表格见文件最后的附件1),如申报人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还需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鉴定,支部书记签字,并将纸质版鉴定意见于2月16日前交至学院党务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意见撰写时应结合申报人日常工作表现实绩,避免千人一面。

三、时间安排

1.2月20日前,申报人完成个人系统填报申报。

2.2月22日前,个人提交申报附件材料,学院完成资格审查。

3. 2月22日前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审核,其中党委组织部、科技推广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还要分别对党务系列、科研推广系列、思政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进行资格认定;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2月24日前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

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资格审查环节,所有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资格审查中有关规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

3.在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