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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2025年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为顺利完成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1.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徐三友  王  存

成  员贾一波  林雁冰  刘林强  王  瑶  王晓静  史  玮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刘林强

成  员:陈  悦  黄海瀛  房春红  贺喜莹  贾莉  段屈雨

3.监督小组:

组  长:徐三友

成  员:王  瑶  颜  霞  赵  亮  刘  杰

二、职责及任务

1.资格审查

(1)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习及培训经历、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国(境)内外合作交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

(2)班主任经历、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由学工秘书进行审核。

(3)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指导学生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水平综合评价)由教学秘书及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

(4)主持科研项目情况、代表性论文、成果奖、科技成果转让情况、新品种、新农药、新装备、规程(标准)、推广工作由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5)师德师风专项培训由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审核。

(6)其他工作由具体涉及部门负责人员进行审核。

2.学术报告

(1)时间地点:3月7日(周五)下午15:00在D201会议室

(2)报告要求:主要围绕本人研究内容、理论创新及学术成果等方面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参评人员::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学生组成,不少于20人。

学院在听取参评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方面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达到良好以上方可申报。

3.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表现鉴定

各年度考核结果由各教研室主任(全脱产博士后由导师负责)以及支部书记结合本人现实表现的基础上给出鉴定意见(鉴定表格见文件最后的附件1),并将纸质版鉴定意见于3月12日前交至学院党务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议。意见撰写时应结合申报人日常工作表现实绩,避免千人一面。

三、时间安排

1.3月12日前,申报人完成个人系统填报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支委会议、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鉴定。

2.3月16日前,申报人员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交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佐证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学院完成资格审查。

3.3月16日前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审核,其中党委组织部、科技推广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还要分别对党务系列、科研推广系列、思政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进行资格认定;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3月17日前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3月25日前,学院按照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推荐原则召开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将推荐结果通过系统上报,并通知推荐人员缴纳费用(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缴费标准(申报中级: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价1500元;标志性成果: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审费2500元)。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资格审查环节,所有审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资格审查中有关规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

3.在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校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王工:18120577812

(二)申诉和监督电话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87082294

纪检监察机构: 87082160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