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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5〕2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落实招生单位主体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为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为150%。

二、工作机构

健全复试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招生工作在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稳妥推进。

生命科学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办法,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律招生工作。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三友  王  存

成员:林雁冰  贾一波  王晓静  董娟娥  沈锡辉  郁  飞   陈坤明  陈  鹏  廖明帜

(二)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名单略)

1.植物学专业复试小组

2.微生物学专业复试小组

3.遗传学专业复试小组

4.细胞生物学专业复试小组

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复试小组

6.生物信息学专业复试小组

7.生物医学专业复试小组

8.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小组

(三)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徐三友

成员:贾一波 王  瑶 赵  亮 贾  莉

监督电话:029-87092262

邮箱:smxy@nwafu.edu.cn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学院召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说明会

3月20日组织各学科点负责人、复试组长、秘书,召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培训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复试各环节具体要求。推荐遴选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和复试命题小组成员。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3月20日按照学校复试比例规定,通知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四)资格审查

3月24日,对一志愿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审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数

1-各专业指标数.png

(二)笔试及实验技能考核

3月25日上午各学科点组织实验技能考核,3月25日下午组织一志愿考生进行笔试。

笔试试题命制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科目由学科点负责命制,学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png

(三)心理测试

3月25日安排一志愿复试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在我校心理测评系统上进行。

(四)面试

3月26日-3月27日安排一志愿考生进行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和心理素质等。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面试包括实验技能考核与学科点面试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确认拟录取结果、公示及拟录取考生体检

各学科专业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按如下比例加权计算后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1、成绩计算

(1)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0%+复试成绩(满分500分)×50%

(2)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

(3)复试面试成绩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验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学科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学科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0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课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内容与形式参照复试笔试进行。

2、各专业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均不得拟录取。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将各专业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审核无误汇总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拟录取考生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本校在校拟录取考生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其余拟录取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体检表寄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