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我院除已获得本年度国奖等奖项拟推荐名额的同学外的其他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博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8名,奖励名额为每人2万元。其中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名额1名,高年级名额3名,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名额3名,高年级名额5名。其中硕士高年级专硕名额2名,学硕名额3名。

二、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线上和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模块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

三.时间安排

1.10月30日-11月1日:符合国奖评选条件并有意向申请国奖的同学,按时、如实并准确在系统内完成报名工作。

2.11月1日-11月4日18:00前:如实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打分表》(附件3,附件3分正反面,打印时请双面打印),连同成绩单(已盖章)、四六级证书以及个人得分证明材料统一交至理科楼E411,为避免材料丢失,所有材料提交时应放进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内,并将附件3放在第一页,牛皮纸档案袋封面应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学号、年级、专业。

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得分情况汇总表》(附件4),连同附件3打包发送至1784134618@qq.com,附件以“附件3/4+学号+姓名”命名,压缩包及邮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学院不接收以任何理由提交的超出申请时限的申请和材料,一切不按时间及填写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3.11月5日-11月14日:学院材料审核、成绩核算,学院组织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与认定;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德育部分相关内容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与学生代表负责审核与认定),根据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核算成绩,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

四.注意事项

1.通过答辩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

2.凡指标体系中有关科研业绩和附加分的申请材料,均须为申请人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时从未使用过的材料,即申请人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3.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