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1-06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

组 长:徐三友

副组长:马闯、马宁

成 员:刘林强、林雁冰、王瑶、赵亮、焦硕

二、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党支部书记。

三、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述职评议工作以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部署要求和校院两级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突出“深化巡视整改,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能力建设”年度工作主题,教职工党支部和师生混合党支部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推进党建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生党支部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教育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

2.管理党员。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情况。

3.监督党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情况。

4.组织师生。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业务和学习情况,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

5.宣传师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情况。

6.凝聚师生。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7.服务师生。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运行情况。

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步骤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23年1月开始,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开展工作自查(2023年2月15日前)

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对照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2),深入党员师生开展调研,查摆问题,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差距,对年度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总结,并形成述职报告。

报告一般应体现做好党支部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举措等方面。以第一人称方式撰写,着重突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成效等方面,注重以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要切实可行,防止“虚空飘”。任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党支部书记代表所在党支部进行工作述职,同时报告调研了解的党支部突出问题、履职尽责抓党建的认识体会和思路举措。

(二)组织开展评议(2023年2月23日前)

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听取、研讨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

(三)测评结果运用(2023年2月28日前)

学院党委依据述职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作出总体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或“差”的,由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四)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长期)

参加述职评议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学院党委点评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不能一述了之。学院党委将对照清单,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终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对述职中发现的共性、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推动解决。

六、有关要求

1.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扎实有序推进,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自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2.各党支部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发送至1844125241@qq.com邮箱。

附件:

1.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3.述职报告撰写模板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