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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9-29

各学科点、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5-201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金正大奖学金、晨露奖学金、中天奖学金、石声汉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组  长:化小峰

  成  员:曹翠玲  常朝阳  陈红英  胡景江  刘西平

          慕小倩  陶士珩  杨淑慎  张林生  赵惠贤

          陈  鹏  徐  海

  秘  书:撒文清  马佳慧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指标分配

  各类奖助学金的指标分配办法以学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各类奖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和《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所分配的指标数和具体指标分配办法为准。

  三、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有关申请人基本学制年限的规定,即2014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年限为4年;2014年秋季学期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年限为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年限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年限为2年。

  (二)具体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晨露奖学金评定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天奖学金评选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石声汉奖学金评选办法》等评定办法中有关申请人申请资格的具体规定。(详见网站链接http://xuegong.nwsuaf.edu.cn/sort.php?sortid="24&pagenum=1)

  四、指标体系

  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的指标体系和申请材料的有效性参照《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执行。

  五、时间安排

  1. 9月29日-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E411,电子版发送至1073021626@qq.com,邮件标题以“姓名+专业”命名。学院不接收以任何理由提交的超出申请时限的申请和材料。

  2. 10月11日:学院材料审核、成绩核算学院组织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与认定(学习成绩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与认定;论文发表情况、发明专利由导师代表审核与认定;德育部分相关内容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与学生代表负责审核与认定),根据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核算成绩,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

  3.10月12日:学院公布成绩核算及排名结果,申请人核对相关信息。

  六、奖项确定

  1.通过答辩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10月13日上午)。

  2.申请人(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除外)按照成绩核算的名次顺序,结合自身意愿,在校长奖学金、金正大奖学金、晨露奖学金、中天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间进行奖项选择,确定其它各类奖助学金获奖人选(10月13日下午)。

  3.每位申请人只限选择一项,不能多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获得校长奖学金。

  七、其它

  1.凡指标体系中有关科研业绩和附加分的申请材料,均须为申请人申请各类奖助学金时从未使用过的材料,即申请人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本细则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打分表

        3.研究生各类奖助得分情况汇总表

        4.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办法及要求

        5.各类表格附件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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