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类别
1.硕士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生命科学学院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2.直博生: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生命科学学院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
二、接收的基本条件
取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资格、符合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基本要求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18〕258号)第四章基本条件的学生。
三、资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被录取的学术型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4000元的学校助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平均每年可获得8000元的学业奖学金;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平均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学业奖学金。
3.助研岗位津贴: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每生每年可获得一定额度的助研岗位津贴。
4.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均可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均可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
5.其他奖助: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或我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交流访学项目;优先推荐我校的其他各类奖助项目。
奖助体系详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14]271号)。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含自行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后选择报名志愿,需要咨询者请联系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9-87092387。
2.学院查看推免生相关信息,对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学院对复试通过者及时在网上办理待录取手续。
五、组织领导
1.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2023年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安排和录取办法。
组 长:马闯 刘卫军
副组长:林雁冰 姜在民 马宁
组 员:王瑶 颜霞 董娟娥 陈悦 房春红 撒文清 邵禹华 廉家敏 李昕玥
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18〕258号)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 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监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回避规定》(校研发〔2020〕106号)要求,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受理有关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确保推免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组长:刘卫军
副组长:马宁
成员:王瑶 刘林强 陈悦
监督电话:029-87092262
举报邮箱:smxy@nwafu.edu.cn
六、复试工作安排
1. 提交材料、填写推免生复试表
9月26日前考生将本科学习成绩单、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推免生复试表、思想政治考核表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wq1968@nwafu.edu.cn。思想政治考核表纸质材料原件以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交到理科楼E419研究生办公室。
取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在推免考核遴选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2. 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
推免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注册,填写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
3. 组织考生复试
9月27-30日,学院核对推免生信息,组织复试。
总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10%+学业成绩×40%+科研潜质考核成绩×50%
其中,本科期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学业成绩、科研潜质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接收推免生的指标数确定拟录取学生。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5. 10月9日,学院将推免生接收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七、录取办法
1. 学生可自愿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直博生的学生,接收指导教师应具有2023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和指标。
2. 接收的直博生占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直博生名额一般为本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20%以内;接收的其余推免生占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计划。
3.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 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学院原则上不得配置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未招收推免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若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做出书面说明。
5. 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0日